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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宁环罚字﹝2022﹞003号显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惠民路雨水外排箱涵外排水总磷浓度为107mg/L、氨氮浓度为30.6mg/L;物流大门后雨水外排口外排水总磷浓度为40.1mg/L、氨氮浓度为27.9mg/L;物流大门对面雨水管网残水氨氮浓度为24.0mg/L,属超标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处罚款人民币7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05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朱国全。经营范围包括复合肥料、专用肥料、水溶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料、土壤调理剂、微生物菌剂的研发、生产、销售,硫酸、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硫酸钾、合成氨、碳铵及副盐酸、铁粉、磷石膏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化肥、农地膜、农机具的购销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设计、制作、发布本企业形象及产品广告;硫铁矿、高岭土及铜、铅、锌、硫、铁、废石的开采、加工和销售(其中:硫铁矿、高岭土及铜、铅、锌、硫、铁、废石的开采、加工由分公司经营)、道路货物运输;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1家公司,具有12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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