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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检察机关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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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涉检舆论的引导直接关系着自身命脉,网络舆情的方向把握已经演化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检察机关必须冷静应对,正确认识网络舆论的社会控制功能及作用机制,正视网络舆论对检察工作的消极影响,积极引领网络舆论的发展方向。

(一)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政策导向

我国法律也十分重视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宪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第41条进一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党的十七大报告也强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应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接受舆论监督,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者,是公平正义的象征,必须要以民为本,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检察机关要理性对待网上的舆论,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

涉检网络舆情的产生,说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关注与监督,检察机关网评员在发现涉检负面网络舆情后,应及时发贴或跟贴,澄清事实,掌握主动权、话语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第七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也强调,我们正处在一个互联网的时代,可以说,谁掌握了互联网这一先进传播技术,谁将处于文化发展的主导地位。检察机关一定要从建设和谐社会、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涉检网络舆情掌握、研判和应对工作的历史使命感,以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工作力度,加强网络管理和应对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掉以轻心,要切实做到,在检察机关的网络阵地上,决不允许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害言论,决不允许散布亵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毒害人们心灵的腐朽文化信息。

实际上,近些年来互联网对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的监督已经成为公民行使司法监督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新华社发文《网络民意推动重大事件真相调查》称赞,网络公共事件凸现网民力量,互联网官民沟通已蔚然成风,网络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排气阀。检察机关通过互联网可以更直接、 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网民的舆论监督同样也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强检务工作的透明度,从而便利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所以,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关注网络舆论发展规律和态势,积极参与虚拟社会的建设与管理,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听民声、察民情的重要渠道,又要高度重视涉检负面报道,认真评估舆情影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网上舆论,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二)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策略

国家网络舆情监控的战略需求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舆论和国家安全的影响,研究分析网络舆情的安全现状和发展趋势。当前情形下,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应当坚持现实与网络两手抓,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健全综合保障机制,加大调控引导力度,牢牢把握舆情导向主动。

1.以开放的心态应对网络舆情。

涉检网络舆情并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它是民众表达民意的一种渠道 ,不能 堵 ,只能 疏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民众之所以采取网络的途径来表达他们的看法或不满的情绪是因为他们平常的申诉渠道受到了阻碍,或者是所表达的意见得不到重视得不到公正、及时地解决,他们反映的有些观点可能不成熟,但在网络中的声音却非常直接、坦率和真实,对检察工作有一定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网络上传一些歪曲的事实,煽动网民的情绪, 借此宣泄对党、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不满,加之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参与其中,形成网络舆情一边倒的情势。 检察工作人员对待涉检网络舆情应该以一个开放、包容的心态,及时反应、冷静分析、区别对待并加以甄别 ,真正把网络媒体作为汇集民意 ,倾听民声的平台 ,对一些 乐音 能够鞭策 、激励自己 ,对一些 杂音  能够接纳、分析、疏导。检察机关最大的意义在于通过网络这一便捷有效的民情通道,听民声,察民情, 聚民智,推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并及时得到直接反馈,检验工作还有哪些不足,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中不断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应对网络舆情的自然免疫力。

2.以负责的精神介入舆情调控。

网络技术发展很快,很大一部分检察人员还没有从传统思维中转变过来,甚至一部分人的观念中仍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与新闻媒体打交道是宣传部门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因此,当一些负面舆情发生时,往往反映迟缓、应付被动,因此而造成恶性循环。面对突发事件,仅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这就需要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强烈危机意识、责任意识,随时思考为什么网上会有涉检舆情,坚持从自身抓起,重视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丰富学识,提高有效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检察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思想活跃、善于运用网络语言进行交流的特点,鼓励他们空余时间多上网,多逛一些知名度高、舆论集中的论坛,通过发帖子、晒思想、拍拍砖等发现问题;遇有群众不理解的问题,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还原相关话题及事件真相、公开处理相关话题和事件的过程、公布相关话题和事件处理的结果,并及时作好正面引导工作,做到检察舆论引导不缺位,危机处置反应快,使一些涉检网络流言不攻自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舆情负面影响。

3.以良好的形象赢得舆情导向。

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高效执法、为民执法是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形象和赢得良好网络舆情的根本前提。在执法时要始终坚持不偏不倚,严格依法执法,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突出抓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要热情接待案件的控告申诉人,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在准确掌握事件发生的原因、发展态势以及群众诉求的基础上,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既做到关爱先行、教育先行、公正执法、文明处置, 又做到敢于负责、争取主动、把握先机、依法办理,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

要积极响应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不断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碰硬、克难攻坚,通过严格依法办案牢固树立敢于公正监督的检察形象;坚持科学规范的执法理念,全面实施量化目标管理、办案流程管理、内外监督管理,树立严格规范的检察形象。要主动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向企业和群众贴近,以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建设为出发点,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为促进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树立服务大局的检察形象;秉持监督者也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经常化、规范化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形成虚心接受监督、敢于自我监督、勇于接受监督的检察形象,为良好的舆论宣传和优化网络舆情打下坚实基础。

4.以完善的机制化解舆情危机。

成立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社会舆论工作,安排专人定时收集舆论热点,随时掌握社会舆论发展动向,对涉检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媒体关注焦点、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加大对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控力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对于搜集到的大量信息,舆情工作人员进行筛选、综合分析后,根据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确定舆情的危机等级,制定相应处置方案,做好相应的研判和预警工作 。 坚持 正面应对 、主动引导 、依法处置 原则 ,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 、顺畅 、高效联动 ,形成合力 ,以舆论正确引导和公平正义的方式应对、化解舆情危机。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容易引起社会传闻的涉检行为或事件,最大限度地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充分利用权威媒体的公信力,把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把不可以公开信息的原因向公众说明,努力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合作与支持,减少谣言和猜测, 扼制社会矛盾升级激化。严格落实涉检舆情处理问责制,对于因网络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在迅速查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通过适时问责,积极挽回社会影响,给群众一个交代,还社会一个公正。搞好舆情危机处置情况的经验教训总结,在不断实践中提高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能力。

节选:涉检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问题研究 张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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