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讯3月26日上午,由中国新闻史学会舆论学研究委员会主办、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承办的第二届中国舆论学论坛在人民日报社召开。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董天策教授发表主题演讲,从实证研究出发,对近年来发生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做了深刻分析和学理反思,指出应理性认知网络群体性事件。
董天策指出,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从2008年特别是2009年以后一直往上攀升,通过业界相关论文的标题、关健词、词频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可归为四类,第一是危机管理的研究范式,第二是公共领域的研究范式,第三是科学认识的研究范式,第四是学术反思研究范式。在这些研究当中,把网络群体性事件当成社会危机进行危机管理的占据了支配地位。不过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否都是社会危机,业界存在不同意见。如一些研究中提到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其实并非是网民闹事,而是在为弱势群体摇旗呐喊。从董天策的研究来看,不少网络群体性事件属于舆论监督的范畴,从认知评价来看,这些事件最后起到的也是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作用。
董天策称,在人们的认知中,群体性事件是一个负面的概念,认为它对社会具有危害性,这在学术上概念化不准确,这个概念容易妖魔化网络公众舆论。如果大肆滥用并不准确的概念,把错综复杂的研究对象都装进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个框框当中,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片面性也就难以避免;第二,从研究范式上说,大多数的研究都把群体性事件当成是一个社会危机,这也与事实不符,更可能压制正常网络舆论监督。第三,在政策和实际的层面,如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严防死守,可能会延缓甚至耽误公共领域的建设和社会的建设。
董天策指出,对于复杂的现象,应当建立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谱系。对于网络炒作、网络谣言、网络舆论、网络舆论和集体行动、网络动员还有网络与暴恐等等概念,应采取多学科视野的切入,如从网络公关与网络营销的角度去研究,从网络谣言的治理的角度去研究,从网络公共领域的角度去研究,不能够把正常的舆论监督也当成社会风险管控起来,以免堵塞社会的信息通道与舆论通道。
来源:人民网-舆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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