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3月12日报道的消息显示,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中,对《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草案)》进行了一审,其中就自助餐浪费现象进行了相关规定。
规定草案提出,饭馆要设立劝导员,对顾客过量点餐进行提醒和劝导;而在外就餐的顾客如光盘”,还有望获奖励或优惠。此外,本市将鼓励商超、便利店设专区出售临期食品”,并通过社区共建、志愿服务等方式进行线上线下食品捐赠”。扶墙进,扶墙出”,吃够本、别亏本”的心态很容易造成自助餐浪费,让自助餐沦为剩宴”。为此,规定草案提出,自助餐经营者应当建立备餐评估、供餐巡查等制度,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布置餐台,配备不同规格的餐饮用具,引导消费者少量、多次取餐;可以采取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违反规定,未设置反对浪费标志标识、未主动进行餐饮消费提示提醒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餐饮服务经营者违反规定,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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