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执法部门的执法理念
目前以来,在执法的过程中通常都会偏向于患者一方,对医务人员来说这也是不公平的。在法律面前,医务人员与患者不应有强弱之分,应是在法律面前平等的主体,只有享有平等的主体权利才会有更正当的义务对等。所以,在执法过程中,不应只偏向保护患者,不顾医务人员的权益所在,应坚持公正执法,在医疗纠纷、暴力伤医、医闹等面前,根据辱骂、殴打、滋事、非法拘禁、危害公共安全这些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做到执法人员应尽的责任。而不是息事宁人,单纯的局限在让双方辩是非、讲道理。用执法人员的解决方式来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秩序,将双方的辩非说理留在法庭上去处理。所以一旦遇到危急情形时,要按照科学合理的处理程序,坚决制止患者的某些过激、不当行为,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根据法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有着什么样的权利就会有着对应的义务。在现阶段,我国的医疗纠纷也大多是依据民事法律来调整。如果在法律中规定了医务人员承担了较高的义务,那么就应该赋予其相应的权益。在现实中,如若医务人员遭到了患者的不法侵害时,当公安机关介入后,就应当执行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阻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如闹事者构成犯罪,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公安机关要转变其执法的观念、方式,不能容忍、放纵这类行为的发生,更不能充当其保护伞,让这些不法行为逍遥法外,导致医务人员权益的再一次严重侵害。
二、向患者普及医学法律相关知识
现代社会中,普通民众的法治意识有所增强,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在运用法律时要做到合理、合法,而不是盲目的去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通过坚持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宣传,能使他们认识到医学科学的发展水平,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理解医务人员,会促进患者主动配合治疗,客观的去看待出现的事故,以科学为依据,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消除矛盾,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患者认识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的同时,以宣传教育的方式引导对医务人员的权益的教育,和医学发展的宣传,使得患者在权益与义务方面的关系有着观念的转变,知道医学发展的局限性以及不可避免的合理危险的存在,会更加理解医疗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对医务人员的是直接伤害。
而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的提高,更能使患者认识到某些行为的后果,可能在权衡利弊后就会理性的认识到某些行为不应该发生,间接的避免了纠纷的发生,保护了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样,医务人员得到患者的理解、尊重才能没有后顾之忧的工作,全心全意的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活动。
三、提高医务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
医务人员在平日的医疗诊治活动中,需要按照已有的职业规范去进行相应的正确操作,更要不断学习先进技术,将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正确的操作规范结合起来,才能保证更加正确无误的实施医疗诊治活动。这也同时提高了医务人员的医疗诊治服务水平,从而减少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医疗纠纷。
同时,随着我国法律建设的不断加强,使得患者的法律意识以及维权意识也在日益提高,所以,作为医患关系中重要的另一方医务人员,不仅要加强医疗诊治水平的提高,更是要合理的运用法律,加强从自身来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虽然还没有一部集中规定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颁布,但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2017年12月13号新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逐渐体现出了法制建设以人为本的理念。所以,现在的执业医务人员更应该更新自己的理念,树立法律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做到依法行医,依法执业,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还应知道怎么样去维护、以什么样的方式去维护,能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处理好和患者的关系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不被侵害。
医疗机构还可以定期聘请法律专家,组织医务人员以座谈的形式答疑解惑,使医务人员在未来的医疗诊治活动中能对自己的行为以及患者伤及其人身的行为有清楚的认识。这些法律意识的强化,不仅需要医务人员从自身加强学习,还需要通过医疗机构等外界形式的不断学习,才可以维护好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节选: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研究 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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