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机关应对涉警舆情敏感性不强
在网络新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传播理念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警察在执法环节上的任何一个失误和漏洞,都可能会被网民传播到互联网上,迅速聚焦放大成热点涉警网络舆情。而我们有的公安机关,甚至是少数领导却仍然局限于传统的思维理念和经验做法,对涉警舆情的负面作用、产生的影响力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沉默是金,咬咬牙、忍一忍就能稳坐钓鱼台;有的抛割下属跪地投降、不问青红皂白立马道歉;有的遇到涉警舆情要求删帖、下沉甚至落地查人等,工作疲于应付,疏于被动引导,最终丧失了舆情工作的主动权,贻误了舆情处置的最佳时机,导致负面舆情迅速扩散蔓延,给后续工作造成极大的影响。
其实,不论网民的观点千变万化,但事实的真相最终只有一个,只要公安机关及时公布事件真相,依法做好舆情的导控与处置工作,有错改之、无错加勉,通过官方声音告诉网民事件的来龙去脉,正确引导网民作出公正评判,这才是王道。如果我们总认为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打击违法犯罪,在涉警舆情出现时简单地应付跟帖,那么公安机关的影响力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开展涉警网络舆情的导控水平不高
涉警舆情事件发生后,我们绝大多数公安机关缺乏舆情引导与管控的工作经验,在网上网下两个舆论战场顾此失彼。有的被动应付多,主动引导少,说错话、办错事的现象多,忙而不乱、慌而不惊的少;有的公安机关面对网络涉警舆情,不懂得用传播规律去有效引导应对,而是仍然停留在捂、盖、瞒和封、堵、删机械式应对上;有的虽然有网评人员,但在网络语境下与网民沟通的能力水平不强,引导效果不尽如人意,虚而不实、言而不当,结果人为地与媒体和公众制造出了对立情绪,引发媒体和网民更为猛烈的质疑、批评与指责,使舆情工作陷入被动;有的公安机关在处理与新媒体的关系上,始终保持高高在上和敬而远之思想观念,尽量躲避或者拒绝媒体的采访,一旦涉警舆情发生,媒体无法从正确的渠道获取信息,只能相信当事人的一面之词,最终导致网上信息片面、不实,涉警负面舆情叠加升级,种种批评指责愈发激烈,促成网上涉警负面舆论一片哗然。
(三)网络涉警负面舆情引导机制不健全
涉警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警种,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至关重要。就目前而言,各地公安机关在这方面的机制不完善,公安与网信、宣传、通信、新媒体以及三大运营商之间缺乏有效的联动配合机制,公安机关不能主动上门求贤,与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媒体的沟通协作不畅,立体化的公安宣传格局没有形成,导致涉警负面舆情发生后临时抱佛脚,疲于应付。在公安机关内部,当负面舆情发生时,各警种、部门之间的任务分工不明确,出现各自为战、各自为阵,唱独角戏、肠梗阻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一些工作岗位敏感的部门、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多的部门和基层一线的公安部门在应对涉警负面舆情时更显得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事先没有一整套的协作处置机制,基本上是有病乱投医,最后导致涉警负面舆情大面积爆发,网上舆情形势无法控制。
(四)谣言整治不力导致负面舆论满天飞
常言道:造谣者动动嘴,辟谣者跑断腿。面对泛滥成灾的网络谣言,尽管相关职能部门此前也下功夫进行了一番打击整治查处,出台了不少监督管理措施,但效果甚微。尤其是对一些肆意传播网络谣言的网络大V、网络名人们的监督管理处罚,往往只是禁言一段时间而少见有销号,常常见到的是他们在一家微博禁言了却不妨碍在其他微博、微信上继续造谣、传谣,给网民的印象打击整治就是运动式,做做样子、走走过场。虽然《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对打击治理网络谣言等网络违法犯罪有了新的惩处依据,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打击处罚谣言传播太轻太软,司法解释不健全,导致打击惩治达不到预期效果。要让谣言走上止于法治的正道,只有让造谣和传谣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不会去重尝造谣的苦果。对那些在网络上肆意造谣和传播涉警负面舆情的无良媒体、网络大V以及冒充所谓的专家、教授、律师等违法人员,该查的要查,该抓的要抓,决不手软。
节选:明乐齐:网络语境下涉警网络舆情的应对与管控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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