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界

涉检网络舆情引导应对的三个策略

倍酸公关

舆情引导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要遵循上述四项基本原则,还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应对策略。

(一)依法解决实体问题

舆情引导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修补形象、化解危机,更在于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因此,要虚心接受监督,对于网络舆论中反映出来的工作问题或检察人员作风问题要依法处理,不护短,不避讳。领导干部要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能让某个案子的不公或某个检察人员的违法违纪影响了检察工作和检察官的整体形象。如果不正视错误,就只会错上加错,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一个敢于改正错误并真诚道歉的检察机关不仅不会被矮化,还能得到公众的谅解。当网帖爆出辽宁省辽阳市检察院书记员掌掴12岁女童后,该院新闻发言人代表检察院对事件表态称,其打人的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已被处以拘留15天、罚款1000元的治安处罚,并在发布会上向女童及其家属致歉。由此可见,对待网络舆情中反映的问题,检察机关要认真调查、切实整改、严惩责任人,这才是舆情引导的治本之策。

(二)通过检方议程来设置媒体议程和公众议程通

网民的积极引导作用。另外,要加强对检察队伍议程设置是涉检舆情引导实现有效传播的重要中意见领袖的培养,锻炼一批熟悉互联网、表达能力策略。从李普曼的拟态环境到M.E.麦库姆斯和唐纳德肖的议程设置理论,都揭示了媒介影响社会的方式在于影响人们去看什么、想什么。基于议程设置理论,大众传播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议题来有效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与意见,以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事实上,检方所面临的舆情危机,就是当事人、记者或媒体通过议程设置将涉检事件的重要性提前,从而引发全社会关注。在此情况下,原本处在负面舆论包围之中的检察机关,如果能主动设置对自己有利的议题,转移公众注意力,便有可能突出重围,甚至实现逆转。

要做到这点,有三个前提,一是结合当时危机处理的重点工作,主动为公众设置议程,脱离这个主题有害无益;二是在合民情和民意的基础上设置议程,根据大众传播选择性定律,受众在信息接收过程中会根据个人意愿进行选择性接触、选择性理解和选择性记忆,不考虑受众的核心关注点,一意孤行用自己设置的无关议程来进行舆论引导,只会是徒劳无功;三是以长期以来与新闻媒体的良好合作为基础,以此争取新闻界的配合,为检方发声,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导至特定的替代问题上去,虚化危机的焦点。

(三)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话语权。但只有极少数人发表的意见能被广泛接受并对他人产生影响。具备这种实力的网络活跃分子就是意见领袖。1940年,拉扎斯菲尔德等在《人民的选择》中指出,意见领袖在传播过程中起着中介或滤作用,他们将信息扩散给受众,形成信息传递的两级传播。舆情危机之中,由于信息有限且真假难辨,网民倾向于信服那些在网络上具有较强影响力、号召力的人。因此,在舆情引导的过程中,如果能说服意见领袖与检方站到同一阵线,甚至撰文、发言引导网民理性看待问题,便会扭转舆论的打压之势。当前,意见领袖既包括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公共知识分子、政府官员、专业评论员,也包括论坛版主、微博红人及第三方机构。在危机面前,要主动与意见领袖联系沟通,政治素质高的宣传人员,通过开展舆论调查、在线答疑、常态互动等形式,与网友建立信任,争取舆论主动权。

再完美的舆情引导都比不上常规化事前预防。要通过深化检务信息公开、加大检察新闻发布力度和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检民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监测防范和应急预警工作,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与走势,第一时间干预化解;着力解决涉检矛盾,妥善做好控告申诉与案件举报接待工作,耐心倾听群众诉求,从源头上解决现实问题;强化自身建设,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案,塑造良好的检察形象,减少舆情因变事项的发生,从根源上降低涉检舆情危机的发生概率。在舆情风波平息后,要及时对舆情的产生、发展及应对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建立问责机制,严惩事故责任人,追究工作人员引导不当的过错责任并引以为戒,从而不断提高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水平。

节选: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的多维度思考 付静宜

倍酸公关十大网络公关之一,国内颇具竞争力的网络公关公司之一,专注于政府企业危机公关的处理,以危机公关、舆情监测、整合营销为主要业务的服务机构,业务微信:beisuan123。

公关公司导航:危机公关  上海公关公司  北京公关公司  深圳公关公司  广州公关公司 杭州公关公司  成都公关公司  关于倍酸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