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网络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导向性作用,各级政府都建立了网络舆论宣传与管理部门,网络舆情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也在逐步完善之中。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新媒体时代的舆论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网络舆论的双刃剑效应日趋明显,给舆情引导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网络舆情引导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领导干部对网络舆情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如何对待网络舆情,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执政理念如何。当前,网络已成为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阵地和重要途径;成为群众表达诉求、沟通交流、抨击时弊、建言献策的重要工具;也成为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不少领导干部仍然没有从网络政治、网络民主的角度来看待网络舆情,对网络舆论监督持有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患了网络恐惧症。尤其是在网络突发事件面前,个别党政机关表现出官本位思想、惯性思维和官僚敷衍作风,导致部分地方政府的舆情应对机制仍然僵化、低效。
(二)政府危机公关机制尚不健全
政府危机公关是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必不可少的手段,在网络突发事件的应对、舆论引导以及政府形象塑造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公共危机应对处理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当网络突发事件出现时,某种程度上的推诿扯皮、回避责任等,加剧了谣言的散布传播和舆情危机的恶化,削弱了政府行政效能,影响了政府形象。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与公众不断增长的维权意识之间形成了较为严重的矛盾。例如,在湖北石首骚乱事件中,面对网民的实时报道,地方政府危机应对失策,是导致这起重大群体事件的直接动因。
(三)政府网络互动平台有待整合提升
据统计,截至2008年,中央部委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6.1%,省市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100%,地市级政府网站普及率达到99.1%[3]。全国以gov.org.cn等为域名后缀的政府及政务服务型网站近7万家,已注册并认证的政务机构微博达上万家[4]。纵观这些网站,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政府网站建设区域发展极不均衡。省、地市、区县这三个层次的网站,普遍呈现出中东部多、西部少甚至没有的特点。二是政府网站运行效率低、不作为的现状亟待改善。不少政府网站处于休眠状态,投入巨资建立起来的网站变成了好看不中用的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网站栏目设置不合理,重点内容不突出,信息发布反馈不及时,互动功能不完善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政务微博的建立和运用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自发状态。开通微博的机构大多集中在公安、司法、宣传、交通、旅游等部门,其它的职能机构很少,并且目前各个网站之间的微博用户是物理隔离、相互独立的,不利于政务微博的互联互通以及统一的管理与服务。
(四)网络立法执法面临困境
一方面是立法难。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网络法规仅有《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一项,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有关信息网络的政策法规仅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4项,其余绝大多数则是一些部门规章和地方条例。现行的网络立法停留在部门规章层面,立法位阶低,没有清晰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体系。特别是涉及言论自由、知情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公民个人权益的立法、数据库保护法、数字认证法以及计算机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执法难。我国网络管理部门多达20余家,分头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协调解决网络相关重大问题。管理部门权责不明晰,管理权限内容交叉重复,容易产生管理纰漏和混乱。同时由于网络犯罪行为存在技术性强、时间短、不留痕迹等特点,给网络执法带来较大困难。来源:《理论学刊》2012年8期 作者:邓凌月 杜艮芝 节选:新媒体时代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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