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关界

企事业单位危机公关的基本原则

倍酸公关

1.正视网络舆情,转变执政理念

要正确对待网络舆情,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的极端重要性,对群众网络监督和网络问政要秉持积极主动、包容开放的心态,开辟更多更畅通的网络互通渠道,创造更加开放的舆论空间,使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切实解决网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要将网络舆情当作了解社情民意的新渠道,解读网络舆情蕴含的深层次现实问题,努力打造勤关注、勤倾听、勤回应的服务型政府,逐步形成新媒体时代的思维方式和执政管理方式,从而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和谐,形成党和政府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2.打造互动平台,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度

一是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开放互动平台。政府官方网站是政府的权威信息门户和动态资料库,是政府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政务公开、便民互动及收集网络问政信息的平台。应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的互动功能,开通网上信访、投诉建议的互动平台,建立高效互动机制。时刻关注网络突发事件和热点舆情,积极利用网络与公众对话,增强政府网站的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功能,引导网民理性探讨问题、表达意见,通过真诚沟通,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重视政务微博的系统性建设,研究探索政务微博群的建立完善。应由省、市一级政府部门牵头组织,按照政府各部门的自然组织结构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政务微博群。各部门微博之间应添加其它相关部门的微博链接,方便信息的上传下达、互联互通。由专人对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收集、上报、反馈,提升政务微博的运行效率和行政服务效能。二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必须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5](P6)。对于谣言传播导致危机的舆情热点事件,更应及时通过官网、微博等主流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供详尽的数据资料,客观公布事件进展、调查处理结果和公众防范措施,使谣言不攻自破,引导网民自发作出理性判断。

3.完善网络立法,推进舆情引导法制化进程

一是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尽早出台体系完备、可操作性强、紧跟网络发展趋势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构建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共同组成的规范系统的体系。二是严格依法管网。加大对违法违规网络传播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利用网络泄露国家机密、反动暴力、造谣诽谤、侵犯他人隐私、恶意人身攻击、发布低俗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乱纪的行为人,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滥用公权随意践踏民众自由表达权,打击报复甚至肆意抓捕网民的行为也要依法严惩,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三是实行网络实名制。实名制能够对网络信息监管产生示范效应,遏制网络匿名制度造成的网络语言暴力、诽谤和暴露他人隐私等行为,推动网上舆论健康有序发展。来源:《理论学刊》2012年8期 作者:邓凌月 杜艮芝 新媒体时代强化网络舆情引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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