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正面报道为主的危机报道模式。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新闻报的政策采取以正面报道为主的报道模式,主要是强调政府不能过分渲染消极情绪,以积极健康向上的报道引导社会,但是此报道模式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做报道的过程中只报道正面就能起到积极作用。
正面宣传应该是建立在对报道客观全面的报道的基础上的,如果不加选择,完全的报喜不报忧而不报道负面的新闻,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在全世界观看的年代,你不报道别人也会报道。所以,媒介应该及时、公开、透明地披露,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稳定民心。
2.部分媒体为追逐新闻利益而忽视人文关怀。当一名记者身处危机事件当中,是应该冷眼旁观,把新闻报道放在第一位还是应该把见义勇为、扶危救难放在第一位。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新闻工作者要保持头脑的清醒,不能为了争夺独家新闻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一些重大的灾难事件与恐怖事件往往充斥着死亡、血腥、残忍、惨烈,当新闻工作者报道这类危机事件时该如何处理这些内容和画面,这也一直是新闻伦理中最饱受争议的部分。甚至有些媒体为制造轰动效应而夸大新闻事实,为争夺受众的关注度而将新闻事实夸大处理,甚至弄虚作假、捕风捉影。这样不仅会加重危机事件,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令危机事件的处理更加棘手。
3.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缺乏有效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一直是政府最为重视的,并将其作为联系人民群众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但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使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很难发挥应有的充分功能,甚至在近年来有弱化的趋向。
如果一个社会没有新闻媒体的监督,一些危机事件就会被压制,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因此,必须加强舆论监督,只有有效的监督才能提高对危机的处理。来源:今传媒 胡 蕾 胡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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