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禁止经营的河豚活鱼被处五倍罚款,马鞍山市绿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被罚169万,黑窝点生产的牛肉干居然是鸭肉、鸡肉12月29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销售禁止经营的河豚活鱼被罚
2020年7月2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级交办案源,称安徽尚爵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尚爵烤鸭店涉嫌销售禁止经营的河豚活鱼。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该公司存在销售禁止经营河豚活鱼的违法行为,且查明涉案货值金额10848.25元,违法所得6759.5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6759.55元;2. 没收河豚25条;3. 处货值金额五倍即54241.25元罚款。
网购的牛肉干居然是鸭肉、鸡肉
2020年4月28日,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市场检查,在经开区发现一生产牛肉干黑窝点。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大量食品生产原料、设备、包装物、成品以及半成品,执法人员现场将上述物品予以扣押。经调查,当事人通过某网络平台,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期间销售金额168955元,邮寄包裹52745件。
5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抽取5组样品送至合肥海关技术中心进行检验,经检验该批牛肉干实为鸭肉、鸡肉。鉴于上述涉案产品销售金额较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犯罪,目前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
无证经营食堂,导致人员食物中毒
2019年4月29日,马鞍山市博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博望区疾控中心报告信息,称有6名患者在食堂就餐后出现疑似食物中毒情况。
执法人员随即赶到该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马鞍山市绿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虽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即对该公司餐饮操作场地予以查封。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2020年1月13日,博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693547.48元。
违规生产饮用水受重罚
2019年10月18日,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大桶水存疑。随后执法人员与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线索联合突击检查经开区某自建房,发现一处违规生产饮用水窝点。执法人员当场拆除生产设备,扣押相关生产经营物品,查封生产场所,并予立案查处。经查,安徽嘉会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2020年4月26日,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大桶水101桶、相关生产设备1套、部分包装材料及饮水机31个;2.没收违法所得113905.50元;3.处以货值金额(114175.50元)二十倍即2283510元罚款。共处罚没款合计2397415.50元。
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