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众至上,先声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意义在于更大地拓展了公众的知情权。当危机已不可避免,危机传播管理的关键在于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积极应对,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危机发生后,要调查清楚危机发生的原因、造成损失和伤亡的确切数据等是需要一定时间的。传播源和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必然导致在一定的时间段内不准确信息,甚至是传言或谣言会四处传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新闻发言人不及时、准确、全面、权威地发布信息,危机事件就可能被越炒越大、越传越坏,甚至造成危机事件还没解决,又出现新的传播危机。
因此,危机一旦发生,为控制舆论,稳定社会秩序、避免公众恐慌,新闻发言人一定要将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应对,先声夺人,不是回避记者追问,而是马上站出来解释目前所知道的情况和正在采取的行动,并有目的地选择信息源和媒体,以最快速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危机真相和处置进展情况,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传言或谣言滋生和蔓延。
2.口径一致,确保权威性
与普通新闻事件的新闻发布不同,危机传播管理中的新闻发布常常具有准备时间短、内容敏感且专业性强、责任主体一时难以确定等特点。新闻发布机构往往要在情况还不明朗、危机趋势还说不清楚、处置方法还不确定的情况下就必须进行新闻发布。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发布的基调、口径往往难以确定和把握。为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连续性,新闻发布机构在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前,一定要及时向本组织内部和相关方及时通报信息,以便共同对媒体和公众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危机成因、伤亡数、经济损失量、政府处置举措等重点发布内容必须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为确保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未经权威部门同意或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传播相关消息和言论。对过去由于情况不清楚而发布不准确的信息,新闻发言人要及时纠正,以确保新闻发布机构是最权威的危机信息发布者。新闻口径不一致或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不权威,必然会造成媒体和公众对新闻发布内容的信任危机,引起媒体恶意炒作和公众心理混乱,造成传言或谣言四处滋生和蔓延,甚至酿成传播危机。
3.以我为主,转危为机
新闻发言人在危机传播中进行新闻发布时没有必要把涉及危机的所有信息一下子都发布出去。事实上,将涉及危机的所有信息都发布出去也是做不到的。新闻发言人所要做的是坚持以我为主的原则,将媒体和公众最关心且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准确、及时地发布出去或解释清楚,从而合理引导媒体和公众的兴趣点,起码避免传播危机的发生,尽可能做到转危为机。
在危机发生的第一时间只要介绍危机的基本情况和政府举措就可以了,不一定非要发布与危机相关的所有细节。有了进一步的准确信息,再通过合适的方法、方式及时地发布出去。在新闻发布或信息更新的过程中,还要坚持以我为主、对我有利的原则,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控制。发布什么、发布多少、发布到什么程度、在什么范围内发布,都要做到规范合理、控制有度。
节选:危机传播管理中的新闻发布研究 魏超 陈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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