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全校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⒉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安全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⒊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海陵区内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⒋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台风、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四) 工作原则
⒈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⒉ 分级负责。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部门要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
⒊ 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 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⒋ 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⒌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⒍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质、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六)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⒈ 泰州师专附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请示报告。
⒉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情况;督促各地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⒊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班班主任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工作组主要职责是: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配合地方和有关部门现场指挥;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办公室、教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工作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各部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开展防范火灾、交通、建筑物垮塌等事故的应急模拟演练;对各部门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和指导应急处置,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务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办公室、团支部、少先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适时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各部门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落实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地根据事件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财务科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办公室、后勤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财务科。工作组主要职责是:在区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作出决策;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七)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收集,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⒈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原则
A.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和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报告区教育局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
B.准确:信息内容客观翔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C.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D.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A.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正常工作时间,电话报告相应工作组办公室。其他时间,电话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通知有关负责人。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学校保持联系,核实情况。
B.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电话报告后,有关责任部门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要信息根据领导意见,报告区委、区政府。
(3)应急信息主要内容
A.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D.学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应;
E.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F.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统一发文、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
(八)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⒈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各部门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区教育局。
⒉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各类工作组立即开展处置工作。学校领导小组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九)应急保障
⒈ 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送渠道,确保信息传送渠道安全畅通。
⒉ 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可用。
⒊ 资金保障
学校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要严格保证应对学校内部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经费。
⒋ 人员保障
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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